恋人变小三,男友不承认孩子是亲生,非婚生子该怎么办?

时间:2020-07-28浏览数:241

小严到杭州打工后,交往了一个男朋友小李。结果,小严偶然发现原来小李早已结婚,之后又发现自己已经怀上小李的孩子。现在,小严为孩子抚养费的事情起诉小李,却没想到小李改口不认这个孩子了……



2011年,小严在杭州打工,当时有一个常客小李,小李不仅常来照顾小严的生意,还对她嘘寒问暖,让在杭州无亲无故的小严倍感温暖。随后,两人迅速坠入爱河。


小严本以为,自己是找到了可靠的另一半,却之后在偶然间发现小李早已结婚,自己成了他婚姻中的*三者。


一面是感情深厚的恋人,一面是道德和良心的谴责,正在小严拿不定主意时,她发现自己已怀孕3个月。


之后小严把怀孕的事告诉了小李,小李劝她把孩子生下来,并且承诺自己会负责。然而,小李在小严怀孕6个月时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被判刑。此时,小严虽感到后悔,却因孩子太大已无法打胎。她只能一个人在医院艰难地生下孩子,然后*自抚养孩子至今。


2019年8月29日,小李刑满释放。小严带着儿子找上门,要求小李支付孩子抚养费。没想到,小李矢口否认与孩子的关系,甚至指责小严男女关系混乱,不能确定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。


被伤了心的小严起诉到杭州余杭区法院,要求小李支付孩子的抚养费。庭审中,小严拿出了诸多证据,来证明这个孩子是小李的:有两人恋爱时的合照,以及小严在产科住院时的病历,病历上小李的名字也有出现过好几次。


庭审中,小李也承认与小严发生过性关系,但不承认自己是孩子的生父。因此,小严向法庭提出,让孩子与小李做亲子关系鉴定,小李表示同意。但法庭选定鉴定机构之后,小李又多次拒不配合完成鉴定程序,导致鉴定机构将此案退回。



近日,法院判决了此案。法院认为,对于非婚生子女,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,但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即原告小严,已经提供必要证据,证明案涉非婚生子是她与小李共同生育的儿子,因此法院推定小李与非婚生子的亲子关系成立,并判决小李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,直至非婚生子独立生活时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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